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改名字要经过以下程序:1、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2、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3、户口登记机关审批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总结: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