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一、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专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7、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8、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房产抵押和担保的具体适用和处理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应当由房产所有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提交规定的材料,由抵押部门进行审查和认定,对于符合抵押条件的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和登记。
  
  
  
  
  
总结: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一、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专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集资诈骗罪业务员判刑是什么样的?
      近年来不少的网络借贷平台或者是网络集资平台都纷纷倒闭,这就让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其中有关集资诈骗的问题,其实集资诈骗的话一般来说会由多个人来共同完成,这其中业务员占着比较大的比例,而......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一)对私募基金募集主体的界定根据《办法》第二条,私募基金募集包括两类主体:第一类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


·试用期辞职什么时候结工资
      试用期辞职什么时候结工资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隐私权的主体是什么
      1、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隐私权的主体应该是自然人,就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按我们平常来理解就是普通的有生命的个人,而不包括法人在内。隐私权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保持的心情愉悦、维......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宗旨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如何赔偿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如何赔偿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