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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后是否应当羁押

  被刑事拘留后是否应当羁押
  
  一、被刑事拘留后是否应当羁押
  
  根据案情而决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进行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二、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会羁押多长时间
  
  首先,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是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到侦查终结时止。
  
  其次,根据不同的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规定如下:
  
  1、一般刑事案件:对大部分案件,侦查机关要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
  
  但是,有些案情复杂、在两个月内不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可以达到3个月。
  
  2、四类特殊案件:在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
  
  具体而言,这四类特殊案件包括如下: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根据特殊案件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总计达到7个月。
  
  不管是被羁押或者是拘留,都要通知嫌疑人的家属,公安机关是用纸质的形式通知的,不会用电话或者是短信的方式,所以大家注意受骗上当。羁押也是有法定的时间,超期羁押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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