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复议后可以再复议吗?
撤回行政复议后可以再复议吗?撤回行政复议的,可以再次提出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三十九条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撤回行政复议后的处理情况,特别是对于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撤回了行政复议的,后期发现法律适用仍然存在错误的,是可以再次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的,但应当严格上述法律规定来处理。
总结:撤回行政复议后可以再复议吗?撤回行政复议的,可以再次提出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八条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
·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税收是我们国家和政府取得收入的最基本的方式。通过税收不仅可以调节控制经济,还能作为政府支出,进行各种公共建设等政府服务。房产税便是国家税收的一种类......
·劳务派遣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劳务派遣工伤认定由谁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
·主动提出离婚会对另一方提出补偿吗?
主动提出离婚会对另一方提出补偿吗? 一、如何提议离婚? 如果你先提出离婚,压抑痛苦婚姻生活通常是无法忍受的。虽然不愿意面对离婚,但如果夫妻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恶化或疏远,总会有一......
·成都居住证过期了该如何续期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
·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算出
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算出一、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算出(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是否分段各......
撤回行政复议后可以再复议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