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定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假加班工资是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明确的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加班费计算标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明确的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作为计算基准。伙食补助,劳动保护补贴等不计算在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总结:法定假加班工资是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明确的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加班费计算标准;如果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股东抽逃出资是否犯罪?
      股东抽逃出资是否犯罪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


·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
      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二、《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


·夫妻个人账号还款时要注意什么?
      夫妻个人账号还款是指,夫妻共同贷款(如房贷、公积金等)的借贷方只需要绑定一个人的账号做为指定还款的账户,另一方没绑定账号的,可以将资金存入还款账号,共同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在签定合同的......


·有房产证被拆会有赔偿吗
      有房产证的房子被拆了赔偿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所以拆迁政策也不一致。被征收房屋具体补偿多少得看征收部门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才能确定。补偿项目主要包......


·贷款人网贷不还构成贷款诈骗罪吗?
      贷款人网贷不还构成贷款诈骗罪吗贷款人网贷不还是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网贷就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如果提供虚假的信息资料或者告知了错误的借款用途将其用于赌博、挥......


·改名字申请书要怎么写?
      改名字申请书要怎么写?我们都知道姓名对一个人来说至关重要,它是个人身份的重要代号,通常来说也将陪伴我们一生。一个好的名字常常是念起来好听、富有内涵且重名率不高。由于姓名通常在我们......


法定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