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四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
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的,如果有关部门已通过在行为人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应当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第五条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二)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但如果是涉及到当事人无能力支付的,那么应当协商分期支付或者在后期支付处理等。
总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从租赁房屋的主体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个人租赁房屋和单位租赁房屋
从租赁房屋的主体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个人租赁房屋和单位租赁房屋。其中个人租赁房屋的多半都是为满足租赁的居住需求,因此往往租赁的也是民用房。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也是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的......
·醉酒驾驶从重情节有哪些?
我们您都知道,醉驾构成严重情节的,需要从重处罚,那么,醉酒驾驶从重情节有哪些?主要有八种情况,比如说造成他人伤亡或者酒精含量严重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标准等等,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打架打到头部会怎么样处罚?
一般情况下生气后的打架是会失去理性而随意击打对方直到出现受伤的情节才会停止,尤其是在激动之下就会选择对方重要的部位进行攻击,其中就包括对人体非常重要的头部如果被连续打到就可能会造成......
·应该怎样正确认定贪污罪?
应该怎样正确认定贪污罪?一、怎样正确认定贪污罪(一)区分罪与非罪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
·关于保险诈骗罪有哪些行为
保险诈骗罪有哪些行为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
·检察院多久能定下是否批捕
一、检察院多久能定下是否批捕?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时限:7天)检察机关在收到报捕材料后,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捕,如果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要马上放人。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