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二、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利为目的出价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至于是否已实际获得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行为,均可构成本罪。定罪标准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可以参照林业部、公安部《关于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管辖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的具体量刑标准,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上述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处理。
  
  
  
总结: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彩礼是女方个人财产吗?
      一、彩礼是女方个人财产吗?如果双方结婚,那么彩礼这种赠与行为是有效的,自然彩礼钱也应归受赠人所有。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


·法院移送管辖裁定能上诉吗?
      法院移送管辖裁定能上诉吗?法院裁定移送管辖不可以上诉,我国法律规定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上诉。因为这属于法院依职权作出的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4--经营者持股
      1.基本目的:  (1)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责任先到位。  (2)绑在一个战车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3)消除58岁现象。让经营者通过持股,加大了收入,免除了退休以后的窘......


·聘请退休人员劳动合同是否需要?
      聘请退休人员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


·起诉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在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中,司法机构可接受委托人的鉴定委托,再有鉴定机构给出专业结论,但是当当事人不满鉴定的结论时,那么我们能起诉司法鉴定机构吗?而司法鉴定机构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下面就让的......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由于卖房者的不诚信、购房者对购房程序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由于卖房者的不诚信、购房者对购房程序的不了解及本人不谨慎等原因,致使一房被二卖的情况时常发生。那从法律的角度看,一房二卖的产权应该归谁呢?不管该被二卖的房屋最终能被......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