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怎么申请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怎么申请
  
  一、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怎么申请?
  
  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婚内财产有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没有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大多数的婚内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办理公证,需要夫妻两个人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而且婚内财产会因为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不断的增加,所以也没有必要专门办理公证。
  
  
  
  
  
总结: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怎么申请一、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怎么申请?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


·撤销权起算时间是多久
      撤销权起算时间是多久《民法通则》、《合同法》、《破产法》共规定了三种类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1、相对人的撤销权。民法通则规定的撤销权,是指意思表示有瑕疵的,表意人依法可以主张撤销其......


·有哪个公司的商标被抢注后怎么维权?
      有哪个公司的商标被抢注后怎么维权?公司的商标被抢注后的维权方法主要是向注册机构提出异议申请。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


·醉驾法律处罚包括哪些
      醉驾法律处罚包括哪些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误工费司法认定规则有这么几点:
      误工费司法认定规则有这么几点:第一,是误工时间的确定,一种情况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确定的标准;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造成残疾持续误工的,将误工时间定在定残的前一天。这就是说,你因为......


·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怎么公证?
      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怎么公证?遗嘱人已经去世的,不能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夫妻婚内财产公证怎么申请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