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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枉法裁判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行政枉法裁判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刑事责任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等情况。二、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作为司法工作人员,不管在行政、民事还是刑事诉讼活动中,枉法裁判都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枉法裁判所出具的判决结果,也根本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公民因此而遭受到的损失可以向国家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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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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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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