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
不算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的认定情况,涉及到不同的财产形成原因,其财产的认定情况也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还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举证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总结: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一、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不算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小孩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
夫妻离婚后,如果有子女,子女会判给其中一方,而另一方需要支付给子女抚养费。但如果一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呢?如果一方拒付抚养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那么,小孩抚养费怎么......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是什么罪
涉嫌诈骗罪。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
·公司法人出逃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法人出逃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公司法人是一个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部门,所以确切的来说,如果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或者是其他违规操作的话,公司法人是没有办法逃跑的。如果说公司法定代表人逃跑......
·离婚孩子应该怎么抚养
离婚孩子应该怎么抚养一、离婚孩子应该怎么抚养法律规定,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因此,给予抚养费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同时,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民法典171条的释义是怎样的
民法典171条的释义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是公民日常生活中可以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一个法律武器。那么,民法典171条是有关什么方面的呢?这一条法律条文的释义又是怎样......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
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