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有哪些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是想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发起人数在2-200人之间,同时还要满足设立的其他条件才行。此时提出设立申请的,需要同时递交相应的材料,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9、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于第3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任职文件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1、住所使用证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发起人签署,或者由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字。
  
  4、以上涉及发起人签署的,自然人发起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发起人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的内容介绍,这只是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当中的一步,但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因此一定要做好,否则的话就会耽误公司设立的时间。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有哪些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是想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发起人数在2-200人之间,同时还要满足设立的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员工职务作品权利归属协议范文
      员工职务作品权利归属协议有哪些内容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协议范文作品名称:作品类型:创作人:著作权人:现因欲申请上述作品版权自愿登记,特对上述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协议如下:一、上述作品创作人......


·一、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出租人是可以解约的。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途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2、逾期不支付......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该怎么办?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该怎么办?在纷繁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中,时常发生债权人基于对该债务人的债权而将其转让的情形。在各种情况下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都有可能,合法的不合法的。那么债权......


·民法总则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保险的内容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在生活中,相应的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作为人民群众我们需......


·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会怎样
      ?离婚诉讼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那么离婚......


·合同履行完毕证明书的要素有哪些?
      合同履行完毕证明书的要素有哪些?一、合同履行是指什么?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