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归属
  
  1、如果房产证只写男方名字,在法律上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写两个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写男方名字,房子的首付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贷款,男方父母归还的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男方自己还贷的部分属于父亲共同财产,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要补偿女方婚后还贷部分,和婚后房子升值部分补偿;如果是两个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是男方名字,房子首付部分属于男方个人所有,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要补偿女方婚后还贷部分和婚后房子升值部分补偿;如果是两个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有几个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有几个不管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那么您知道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有几个吗?一个,还是可以多个?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


·网络诈骗犯罪主体特点是什么?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先进,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成熟,而网络诈骗的手段也层出不穷,你清楚网络诈骗犯罪主体特点是什么吗?其特点是不仅越来越智能化而且隐蔽性越来越强,甚至还越来越专业化等,这就造......


·刑事退回补充侦查什么时候到法院?
      一、刑事退回补充侦查什么时候到法院?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期限,最高法院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参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检察院向公安机关退回要求补充侦查的期限一样,是......


·购销合同盖什么章
      购销合同盖什么章一、购销合同盖什么章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单位,则系单位对外发生销售业务关系,故可以盖单位公章,如果单位有合同专用章的,也可以盖合同专用章,同样可以达到合同签订的目的......


·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我们知道,目前我国的部分地区的离婚率居高不下,而离婚主要有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途径。可是,人们对于此两者离婚途径的程序不太了解。那么,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为此,我们在下文......


·假学历员工应该被辞退吗?
      假学历员工应该被辞退吗?1、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通过虚假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2、购买假文凭、假证书者,目......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