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 ?

  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
  
  ?一、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
  
  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有12类,分别是: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8、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9、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0、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即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印发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政策文件和相关指导意见下,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需要配备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师做为总负责人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团队进行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实施。并配备以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作为总咨询师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来为业主和EPC项目提供各阶段咨询和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注意,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发展周期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在其范围之列。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总结: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一、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有12类,分别是: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聘金三金一般会怎么处理?
      离婚聘金三金一般会怎么处理?由于“结婚三金”一般较为贵重,是介于彩礼和婚前小额赠与之间实物化的礼金,且有专属女方使用的属性,给予女方后就转化成了女方的个人物品。对于大额的“结婚三金”......


·离婚后抚养权在哪里变更
      离婚后抚养权在哪里变更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根据规定非法集资追回要多久?
      非法集资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此时难免有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此时一般来说,如果该民事主体掌握了能证明对方确实实施了非法集资的行为,就可以请求将被集资的款额给追回来,......


·二婚夫妻生前怎么立遗嘱
      二婚夫妻生前怎么立遗嘱夫妻立遗嘱财产需要按照遗嘱分配,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可以注明,自己死后自己与爱人的共同财产中,应属于自己的部分,由某某人来继承......


·存在偷盗未遂怎么判刑?
      存在偷盗未遂怎么判刑?《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


·构成盗窃罪拘留多少时间?
      一、盗窃罪拘留多少时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


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 ?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