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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在哪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在哪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在哪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从该条可以看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在不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客观上不能恢复劳动关系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在用人单位实行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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