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骗取金融票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及时进行商品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节省流通费用以及规范商业信用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后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票证在商品交易、清洁债权债务等方面逐渐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金融票证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日益重要的信用支付或结算工具。随着金融票证在经济生活中重要性的越来越大,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更影响了金融票证应有的信誉,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妨害了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本法将这种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予以惩处。(二)客观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伪造金融票证,是指无权制作金融票证的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变造金融票证,是擅自对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证上所载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的结果都产生“假金融票证”,但伪造是一种完全的造假行为,变造则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前提,变造后的金融票证并未完全否定原来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对来说,伪造金融票证的危害性要大于变造金融票证,前者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三)主体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主体。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错写误填票证内容的,虽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行为人错写误填票证后又故意使用的,也只能按金融票据诈骗罪等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论处。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既遂、未遂问题是什么?一种观点认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犯罪既遂的成立,不要求具体的犯罪结果产生,仅以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对金融票证的伪造或者变造为标准。另一种观点认为,本罪的既遂标准不仅包括伪造、变造行为已经完成,并且所伪造、变造的金融票证还应该足以以假乱真。如果行为人伪造、变造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由于伪造、变造的技术粗糙等原因,使得制作出来的金融票证无法使社会上的一般人信以为真,就属于本罪的未遂形态。即只要行为人伪造金融票证的行为已经完成,就应当认定本罪的既遂,至于其所伪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客观上是否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应在所不问。我们国家的金融票证应当是有开具依据的,也就是必须是存在着正常合法的金融交易行为,才能够存在金融票证,如果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将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处罚。
  
  
  
总结:骗取金融票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检察院决定批捕7天没来批捕,应如何处理?
      检察院决定批捕7天没来批捕,应如何处理?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检察院在提请批捕的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逮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单位。如不批捕,公安机关应立即放人......


·天津离婚协议书模板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选择离婚办理相关手续时,有些夫妻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上相互纠结、争执不休,始终无法达成合意,只能上诉至法院进行判决,但还有的夫妻好聚好散、和平分手,对有关事项协......


·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否一样?
      一、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否一样?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不一样的,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


·一、汽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汽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不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否应当适用于动产呢?笔者认为......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著作权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应对社会承担一定的义务,其权利行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


·交通事故不认罪应该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不认罪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不认罪需要根据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处理,这也就意味着应当严格的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来进行处理,如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直接按照......


骗取金融票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