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证明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法定监护人,除了处理法院的判决书外,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有法定监护人证明。那么具体有效的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呢?法定监护人证明是什么形式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
  从上述内容可以得知,监护人证明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未成年人监护证明,一种是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证明,不同的证明在不同的地方开具,未成年人监护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证明在居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形式也略有不同。
  
  
  
总结:证明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法定监护人,除了处理法院的判决书外,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有法定监护人证明。那么具体有效的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呢?法定监护人证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超期羁押办案民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平凡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都尚且知道自己的工作流程当中必须要遵循的一些细节性的问题,就更不用说是各地民警了。在刑事案件没有起诉之前由民警具体负责对案件的整个侦办工作,而且对犯罪嫌疑人的......


·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公会)关系
      经纪公司(公会)类似于影视娱乐行业的公会,其与网络主播间的法律关系的界定,可以参照影视经纪公司与演艺人员的关系处理,但对两者之间关系的属性仍存在争议。一种意见认为,经纪公司根据网......


·法人股东股权转让税收有哪些
      法人股东股权转让税收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企业进行一系列发展的规划,或者遇到了其他的融资困难情况下,可能会实行股权转让这一方式。众所周知,股权转让的过程中,税收是不可避免的,也是......


·湖南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湖南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哪些内容?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一、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位(一)严格实施征地补偿标......


·罪犯被判拘役能否判缓刑
      罪犯在被法官判刑的时候有可能对其处拘役,而这属于轻于有期徒刑的处罚。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同时被判缓刑。那如果罪犯被判拘役能否判缓刑呢?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


·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后重新出具借条是否合法?
      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后重新出具借条是否合法?1、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后重新出具借条是合法的,但是前提必须是属于双方当事人对于重新出具的借条都是认可的。重新出具借条的时间认定规定是会导致诉讼时......


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