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

  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
  
  一、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
  
  1、侵犯商标权的,法院会根据具体侵权情况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如果是侵权行为严重的,法院会判决侵权人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等。
  
  2、侵犯著作权的,法院会根据具体侵权情况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情节严重的,法院会判决侵权人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等。
  
  3、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是侵权纠纷的核心和关键,是权利之争的根本利益所在,而停止侵权应是赔偿损失的前提。在诉讼中,权利人往往将物上请求、认定权利归属、停止侵权等与债权请求——损害赔偿一并提出。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与侵犯著作权的诉讼也不例外,但是,由于前提限于侵权行为人的同一行为同时侵犯了同一权利人同时拥有的商标权和著作权,所以,承担一个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即可满足权利人保护自己权利不受继续侵害的要求。
  
  4、从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和预防侵权行为的角度出发,权利人应当有权在行使一个请求权即获得足额损害赔偿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就另外一个请求权提起诉讼,从而获得法定赔偿。或者在只能适用法定赔偿的情况下,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两个法定数额以下的赔偿。
  
  5、在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和著作权的责任竞合中,在目前的立法模式下和司法实践中,应当是以弥补权利人的实际损害为原则,以法定赔偿为补充。只是法定赔偿的性质应为惩罚性而非补偿性。就侵权行为人而言,其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则完全取决于权利人的选择,权利人有权选择侵权行为人依何种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二、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法律规定
  
  1、《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2、《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总结: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一、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1、侵犯商标权的,法院会根据具体侵权情况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如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一般怎样判刑?
      一、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一般怎样判刑?造成他人轻微损伤则不构成犯罪,造成重大伤害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


·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样的
      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样的(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


·企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
      企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企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了拓展经营范围,企业单位会采取民间借贷、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融资的方式获取资金的办法,我们知道民间借贷是一种合法的获取自己的方式但是不少企......


·贩卖摇头丸怎么量刑
      根据《刑法》第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协议离婚了还能告他重婚罪吗?
      一、协议离婚了还能告他重婚罪吗?犯重婚罪的可以告对方,按刑事法律规定,重婚罪的追溯时效期是5年。所以离婚后5年内都可以起诉对方。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