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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以及特点是什么?

  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以及特点是什么?
  
  一、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
  
  1、担保种类不同
  
  保证担保属于人保,是第三人以其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保证;抵押担保是物保,是以具有一定价值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物。
  
  2、担保提供方式不同
  
  保证担保必须通过第三人做保证人达成,而抵押担保中抵押物可以是自己或第三人提供的财物,没有限制。
  
  3、担保要求不同
  
  保证担保中需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才可以做保证人。而抵押担保只需要抵押物具有一定价值。
  
  二、保证担保的特征:
  
  1、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范畴。保证不同于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形式,它是以保证人的信誉和不特定的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2、保证人必须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债务人不得为自己的债务作保证;
  
  3、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一样,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保证人有多个债权人,有保证的债权人并不比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
  
  4、设立保证担保的程序较为简便。设立保证担保,不需要到有关部门登记,因此,相对于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来说,保证具有手续简便、有利于当事人操作等优点
  
  
  三、抵押担保特点: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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