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将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一、如何将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第一种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方法是婚前赠与。赠与是一种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赠与的法律后果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完成后,不能把已经送出去的财产再要回来。  而作为受赠人,要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赠与的东西要到手才能够生效。  第二,如果受赠财产是房屋、汽车等高价值生活必需品,不可仅停留于物质或形式,如收取钥匙;而应确认财产的所有权已登机在自己名下。  第三,区分恋人之间的赠与与彩礼返还。所谓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财产,即必须给付彩礼才能缔结婚姻。  二.夫妻财产约定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通过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的区别:  赠与以交付、办理过户为生效要件,动产交付之后,不动产过户以后才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到效果,在交付、办理过户之前对方随时可以反悔;而财产约定直接产生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效果,不以办理房屋过户、财产交付为条件。当事人可依据夫妻财产约定主张所有权。  前提:双方具有婚姻关系。财产约定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但在婚前约定的话,双方的约定到结婚的时候才能生效;如果约定之后双方后来没有结婚,则约定不产生法律效力。  在形式上,夫妻财产约定是协议、合同的方式;在法律后果上,可以直接起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后果。  为了白纸黑字的证明,约定应采用书面方式。  约定内容:一般是从婚前的个人财产向共同财产进行转化。  三.夫妻财产约定的注意事项  约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规定,约定可以附条件。但同时法律规定,约定所附条件一定要合法。如条件违法,则约定无效。  例如有这样的约定:甲方(男)保证不和乙方(女)离婚。如果甲方提出和乙方离婚,则把所有财产都给乙方,甲方净身出户。  对此法院认为:夫妻财产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是,这种约定不得设置违法的前提条件。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则该民事行为无效。本案中双方在约定财产归属时以“提出离婚”为前提,这一条件违背了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婚姻双方依法均有权提出离婚请求,任何一方均不能通过对财产进行不合理约定限制另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对此,法院判决:夫妻的这种财产约定无效。  欲将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有财产,可通过婚前赠与或夫妻约定的方式。在财产转换的过程中,婚前赠与涉及诸多财产权的操作细节,而夫妻约定则需要明确、稳定的婚后生活规划为基础。两种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方式具有不同的法律后果,应先明确后果,再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决定。
  
  
  
总结:一、如何将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第一种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方法是婚前赠与。赠与是一种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赠与的法律后果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社会抚养费的交纳时间是多久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自从计划生育政策做出了相应的修改,即二孩政策的实施,相应的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也重新引起的人们的关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二胎是不需要缴纳社......


·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按什么比例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包括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包括什么内容?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包括什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应当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工资,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政......


·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
      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一、羁押期限届满看守所是否应通知办案单位?看守所在被逮捕人犯的法定羁押期限到期的前七天,应当向办案机关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对超过法定......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问题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问题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


·不予批捕直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是合理的吗?
      一、不予批捕直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是合理的吗?不予批捕直诉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是合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


如何将婚前财产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