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刑法》
  
  第四百零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其他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森林法》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越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关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未予纠正的,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定罪处罚:
  
  (一)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 限额,导致林木被采伐数量在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十立方米以上时;
  
  (三)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四)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代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在我们国家要想获得林业采伐许可证必须要通过法律正规的手续来完成。也就是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然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批之后发放,如果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是属于犯罪行为。
  
  
总结: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一、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刑法》第四百零七条林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领?
      一、北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领?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第三者责任的......


·对于老百姓来说,买房是一件人生大事,很多家庭都是用了所有积蓄
      对于老百姓来说,买房是一件人生大事,很多家庭都是用了所有积蓄来买套房子的。因此,人们在买房的时候,要仔细查看房屋的质量。否则入住后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会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的。那么,......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


·小三怀孕了算不算重婚罪
      一、小三怀孕了算不算重婚罪?小三怀孕了也不一定算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2、与配偶登记结......


·保全财产超过诉讼标的申请解除可以吗?
      保全财产超过诉讼标的申请解除可以吗?保全财产超过诉讼标的申请解除可以,在进行财产保全的时候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金额是有规定的,一般会多余欠款金额,但是不能超过欠款金额太多,否则也会给被......


·离婚如何保护个人财产
      离婚如何保护个人财产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