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对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300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 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2)造成死亡人数不满三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3)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4)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行为 组织、利用会道门、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行为是组织、利用会道门、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组织、利用会道门蒙骗他人,致人死亡。(2)组织、利用蒙骗他人,致人死亡。这里的组织、利用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根据《解释(一)》第3条第1款的规定,是指组织和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情形。(3)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结果 组织、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结果是致人死亡。组织、利用会道门、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致人死亡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应当指出,本罪组织、利用会道门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是故意的,但这并非本罪的犯罪故意,本罪对致人死亡的结果是过失的,应以此确定本罪的责任形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所谓 "蒙骗",即欺骗,指用虚假的言语或行为来编造不存在的事实,掩盖、曲解客观现象,从而使人产生对事物及其本质或事物规律的不正确或不正常的认识,与一般的欺骗行为不同的是。行为人采取了组织和利用会道门、或者利用迷信这一特殊方式,通常表现为宣传"世界末日"、战争、灾难,或死后可以升天,等等。本罪中,既要行为人有蒙骗他人的行为,同时又要有行为人蒙骗的对象被蒙骗了的事实。蒙骗的方式,既可以是语言文字,也可以是行动,例如,进行所谓"跳魔舞"的邪教仪式造成他人精神压抑而自杀,即属用行动而为的蒙骗方式。致人死亡的后果,是指受行为人蒙骗的人受到会道门、或迷信的蒙骗,进行绝食、自溺、自焚、服毒、自缢等自杀性行为,或受行为人蒙骗的人受到蒙骗后采取杀害其他人的行为。或者行为人在采用蒙骗的行动方式中,直接地非故意的进行了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造成死亡的后果。利用会道门导致他人死亡,在本身首先就是一种使用欺骗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犯罪。涉及到会道门,一般会让他人被组织进行服从信仰很有可能进行自我伤残等行为。一旦发现有这类组织存在,我国的相关部门是严重不允许这种组织进行非法存在的。
  
  
  
总结:根据刑法第300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打60岁老人要拘留多久?
      打60岁老人要拘留多久?打60岁老人要拘留十天到十五天,殴打他人造成伤害,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以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


·危害交通安全罪判几年
      法律没有规定危害交通安全罪这一罪名,一般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类罪名中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航空器罪、交通肇事罪等。因此要论具体判刑几年,需......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一、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条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注......


·行政诉讼判决分为哪些情形
      行政诉讼判决分为哪些情形一、行政诉讼判决分为哪些情形(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


·子女抚养司法解释是什么?
      子女抚养司法解释是什么?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机制能解决您的疑惑。子女抚养司法解释就是在夫妻之间离婚后,关于子女......


·酒驾肇事逃逸顶替构成什么犯罪?
      酒驾肇事逃逸顶替构成什么犯罪?“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为交通肇事罪的从重情节;“找人替驾”即找人“顶包”,是以......


法院对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