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执行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管制的执行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管制的执行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管制的执行我国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
1、《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第二百七十三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什么情况下判管制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由于管制的是最轻的一种主刑处罚,故此犯罪分子通常都是不能被执行此类处罚的,若是犯罪分子认为自己的犯罪情节比较轻,满足管制的执行条件的,那么也可以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向法院提出管制刑罚的执行请求。
总结:管制的执行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管制的执行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管制的执行我国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1、《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私募基金托管费率是多少?
私募基金托管费率是多少?一、什么是私募基金托管费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独立开设基金资......
·网络发帖诽谤如何定罪?
虽然网络世界是个虚拟空间,虽然有言论自由权,但是公民使用网络必须在一定框架下,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网络论坛上恶意发帖,侮辱诽谤他人的,一旦情节严重,当事人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要......
·留置权中的同一法律关系是怎么解释的?
留置权中的同一法律关系是怎么解释的?留置权必须在同一法律关系中才能行使,有人对于如何理解留置权和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疑问。那么留置权中的同一法律关系应该如何解释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进行相关......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中止程序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中止程序?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终止指其不可能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当自然人死亡时,其民事行为能力终止。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一般坚持的实“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的是在实践中,某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那么您知道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怎么申报工伤?
现代企业中,员工工作期间总是难免会有受伤的,不管是因为交通意外还是工作时不慎致伤的,都能申报工伤赔偿。但是员工中有些与单位签了劳动合同,有些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管制的执行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