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假释

  一、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 乱、武装麻 痹、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二、假释后犯罪构成累犯吗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假释指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定之罪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而要申请获得假释批准,自然首先要求符合《刑法》中关于假释的条件要求,同时还不能具有不适用假释的情形。一般而言,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要申请假释要求其刑期至少已经执行了一半以上。若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话,那其刑期至少要求执行了13年以上。
  
  司法实务中,减刑和假释并不冲突,只要满足假释的条件,减刑后还是可以假释。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才能够假释。
  
  
总结:一、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有效期我国的诉讼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有效期我国的诉讼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有时会使受害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现有的法律中,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有效期有哪些呢?今天,来带您一起了解......


·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吗
      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吗?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


·甘肃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全国各地的经济差异以及其他原因,是存在差异的,具体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不履行遗赠赡养协议怎么办
      我们发现有些地区的老人会与养老院签订遗赠赡养协议,即在老人生前由养老院进行赡养、送终等等,而老人死后就将老人的遗产赠与给养老院。那现实中要是一方不履行遗赠赡养协议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


·一、醉驾并追尾会被怎么处罚?
      一、醉驾并追尾会被怎么处罚?醉驾并追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都是醉驾人的全责,醉驾人死亡的,其责任也是自己承担。由于是醉驾,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偿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醉驾人承担的部......


·社会保险基数如何计算?缴费标准是年平均工资还是月平均工资?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


在什么情况下不允许假释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