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质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质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质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担保标标的不同
  
  (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
  
  (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
  
  2.成立要件不同
  
  (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
  
  (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
  
  3.担保的机制不同
  
  (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
  
  (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4.实行方式不同
  
  (1)质权人于债权期限届满或约定事由发生而未受清偿时,因其已经事先占有标的物,可不经司法程序而径直参照市场价变卖质押财产或者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财产并就其变价价值受偿。出质人如果认为变价不公,可另行通过诉讼解决。
  
  (2)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时,在达不成协议时一般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而不能强行夺取抵押财产并变卖。
  
  5.二者同时设立在一个标的物上的优先效力不同
  
  (1)先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后设立的质权;
  
  (2)可不予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在后设立的质权;
  
  (3)先设立的质权优于后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或未设登记的抵押权。
  
  二、质权与抵押权的联系及相同点:
  
  1.二者均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
  
  2.二者均是担保物权的一种,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权利与从权利的关系;
  
  3.二者均以支配和取得担保物的变价价值为内容;
  
  4.二者均依照《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设定。(担保民法典定原则)
  
  5.二者与普通债权相比具有优先受偿性。
  
  6.质权与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及所担保的债权均具有特定性。
  
  按照物权效力的一般原理,同一财产上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由于抵押权和质权均为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则上应以抵押权和质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权和质权顺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权和质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比例清偿。
  
  
总结:质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一、质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担保标标的不同(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果拐骗儿童能举报吗?
      如果拐骗儿童能举报吗?在汽车站发现有人拐卖儿童应立即报警,交给警察处理。你可以悄悄跟踪人贩子,等警察来了处理,切记不要上去和人贩子拼,这些人都非常专业。二、主要特征本罪具有如下特征:......


·监理公司分公司可以签监理合同吗
      监理公司分公司可以签监理合同吗?是可以的,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


·不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包括什么
      不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


·离婚对于现在的我们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情
      离婚对于现在的我们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我们您对于离婚的关注度依然是非常的高。因为我们您肯定都会结婚,离婚和结婚是正好相反的。离婚之后对有孩子的要给与抚养费想必您都了解,......


·门面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
      门面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门面合同毁约处理方式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


·信用卡诈骗刑法条文是怎样的?
      现如今的诈骗方式多种多样,有网络诈骗、信息诈骗等方式。其中信用卡诈骗也屡见不鲜,导致许多人深受其害。为了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要适当了解信用卡诈骗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信用......


质权与抵押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