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并购融资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制度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融资立法有一定的限制。并购的首要条件是资金,而资金来源需要有法律作保证。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可利用的三种主要融资渠道即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在立法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1)在贷款融资方面,《商业银行法》并没有明确可以为企业并购提供贷款,相反,《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43条规定:任何金融机构不得为股票交易提供贷款。《证券法》第133条也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由于股权并购也属于股票交易范围,这就限制了银行为涉及股权交易的并购提供贷款的可能性。然而现实的情况是,银行难以掌握企业是如何使用银行贷款的。尽管《贷款通则》中规定企业不得使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但有条件的企业完全可以用自有资金进行股权并购,再以贷款弥补自有资金的不足,这应该是完全合法的。由此可以看出,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对并购贷款的限制缺乏灵活性。
  (2)在股票融资方面,首先,由于现阶段发行股票实行额度控制,并按地方、行业进行额度分配,因此上市公司并购非上市公司后如何解决新增资部分的上市便存在障碍,为完成并购而发行股票也受到制约。其次,是否允许为并购融资发行股票,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证券法》第四章“上市公司收购”中对股票收购也无明文规定。
  (3)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在立法方面存在和股票融资相似的问题。首先,企业债券的发行同股票一样实行计划额度管理,且审批过程繁琐严格,影响并购融资的时间要求。其次,企业债券的收益性、安全性及流动性较差,因而也限制了企业债券的销售。再次,《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投资。企业并购很多情况下都涉及股票买卖,因而该条款对企业利用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股权并购融资明显不利。
  由上,我们可以看到,针对企业并购融资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在进行企业并购融资时,充分考虑并购企业的自身状况,以及融资后并购企业的长远发展,不要过大的估量了融资并购后能够给企业带来的盈利能力,以免给自身的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总结:企业并购融资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企业并购融资制度存在的问题现阶段,融资立法有一定的限制。并购的首要条件是资金,而资金来源需要有法律作保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判多久?
      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判多久?一、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判多久?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


·劳动合同盖合同章有效是否存在问题
      劳动合同盖合同章有效是否存在问题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


·强奸罪一般逮捕多长时间才判刑?
      一、强奸罪一般逮捕多长时间才判刑?强奸罪批捕后大约三个月之后会判决,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


·一、醉驾拘役不能做什么工作?
      一、醉驾拘役不能做什么工作?在法律上严格规定有案底的人不能做以下工作。1、法官2、人民陪审员3、检察官4、公务员5、律师6、辩护人7、司法鉴定人员8、公证员9、警察10、......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中华......


·起诉离婚要双方都到吗,如果不到庭怎么办?
      虽然协议离婚是最为简单,也是最节约成本的一种离婚方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立的各债权债务关系的分配无法达成一致,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的情形是较......


企业并购融资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