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判决婚姻无效是特别程序吗?

  判决婚姻无效是特别程序吗?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没有法律根据。对民事案件审理适用程序分为一般诉讼程序和特别诉讼程序。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限于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该章没有审理婚姻无效案件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没有法律根据。二、婚育无效的救济手段是什么?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其中,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一方。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在我们国家宣告婚姻无效,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的,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也是可以的。当然了,在适用程序方面的话,可以选择简易程序,也可以选择普通程序,但是不能适用特别程序。
  
  
  
总结:判决婚姻无效是特别程序吗?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是什么?
      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是什么许多公司在发展壮大期间都会面临资金缺口这个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当下不少公司都会选择将公司名下的房子抵押来作为暂时的解决之道。那么,公司能否将名下......


·减刑的流程有哪些 申请减刑要满足哪些条件
      司法机关审查减刑都很慎重,因为一旦发生错误,那么可能影响的就是社会的安全。这也造成了罪犯在申请减刑时出现了很多困难,包括减刑条件、减刑程序等等。那您知道减刑的流程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


·担保人是否会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人是否会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有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当初约定的担保方式是连带担保的,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


·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有哪些?一、劳动争议的适用范围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的后果是什么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的后果是什么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给谁?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给谁?一、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给谁?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给申请人,目的在于保护当事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


判决婚姻无效是特别程序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