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借条未收回还款了怎么办?

  借条未收回还款了怎么办?如果能要回欠条,那最好了。如果要不回,通过银行转账,可以调取转账记录以证明。如果现金支付,那只能从该现金的来源以及相应的账务尽全力证明自己已经还钱了。欠条在写的时候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 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一)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二)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三)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四)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五)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借条是借款人和债权人之间借贷关系的证明,在签订借条的时候应该注意借条的正确格式以及其他的注意事项。一旦自己还款还未拿回借条,应该及时保存还款证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端。
  
  
  
总结:借条未收回还款了怎么办?如果能要回欠条,那最好了。如果要不回,通过银行转账,可以调取转账记录以证明。如果现金支付,那只能从该现金的来源以及相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果故意伤害罪没钱赔偿怎么办呢
      故意伤害罪没钱赔偿怎么办?那么首先我们就应当对故意伤害罪进行了解。什么叫故意伤害罪呢?当被告没钱赔偿时,要怎么办?法院应当怎么办?原告(即受害人)应当怎么办?这些都是我们值得探讨的问题,今......


·一、被逼无奈立遗嘱是否有效?
      一、被逼无奈立遗嘱是否有效?被逼无奈立遗嘱是无效的,遗嘱必须是当事人自主意思的真实表达,否则的话就是违反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的而不是以其他方式记载的遗嘱。......


·如果拐卖儿童最多判多久?
      如果拐卖儿童最多判多久?拐骗儿童罪量刑,应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借收......


·网络诈骗主动自首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网络诈骗主动自首的处理原则是什么?网络诈骗在互联网中由来已久,不少人自己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为此国家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对于网络诈骗犯罪可以说是零容忍,一些犯罪团伙认识到无法逃脱法......


·管辖裁定移送是否可以上诉?
      管辖裁定移送是否可以上诉?管辖裁定移送是可以上诉的,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


·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
      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在一项建设工程完工后内容也是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的,比如一些电气工程等也是属于主要工作,他们的施工质量好坏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工作质量,所以这项工作也是十......


借条未收回还款了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