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

  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
  
  一、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
  
  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由借款人进行书写,而且写的借条一定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格式来进行,只要合理、合法那么就算是有法律的效力,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而没有还清所有的借款,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拿到借条直接起诉解决。
  
  
  
总结: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一、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去能判离婚吗?
      一、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去能判离婚吗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


·请求判决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请求判决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八大主要理由1、受让方付款不及时;2、转让方不予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3、转让方信息披露不完全;4、股权转让合同履行......


·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法条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公平、公正,当公司法人为了谋求利益不惜违反法律规定而被他人操纵时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就会追究法人背后操纵者的法律责任而不是法人。那么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法条......


·根据刑法规定入罪指什么意思?
      根据刑法规定入罪指什么意思?根据刑法规定入罪指指的是,“入罪”是指把无罪判为有罪或轻罪判为重罪。司法官故意出入人罪的,依律处刑;过失出入人罪的,减等处罚。唐律作此规定,意在强调加重司......


·打人者不赔偿钱怎么办?
      打人者不赔偿钱怎么办?一、打人者不赔偿钱怎么办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打人者不赔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打人者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该如何量刑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


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