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公司无关的保证书需要写吗?
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公司无关的保证书需要写吗?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公司无关的保证书完全是可以不用写的,对于此保证书根本是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即使写了也没有任何的法律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进行了解释,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
二、遇到工伤单位赔偿哪些项目?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而对于公司要求劳动者签订与公司无关的保证书完全是不合法的行为,作为劳动者也可以不用书写,对于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必须要履行的。
总结: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公司无关的保证书需要写吗?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公司无关的保证书完全是可以不用写的,对于此保证书根本是得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没有说补签合同会有什么补偿?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发展,劳动法中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会在劳动合同中规范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
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是有条件的,虽然债务的转移和偿还完毕会使债权债务解除,但是还是要更清楚了解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才会更好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下面我带您了解一下私人间债权......
·协议离婚只能去登记的省份吗
协议离婚只能去登记的省份吗一、协议离婚只能去登记的省份吗?协议离婚不是只能去登记的省份,可以到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
·办营业执照时间大约是20个天左右
办营业执照时间大约是20个天左右,做完税务登记正常应该在一到两个月。办理流程:1.去当地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现在一般都可以网上申请核名了。2.准备章程,股东会决议,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房租......
·法律规定什么构成绑架罪
法律规定什么构成绑架罪一、法律规定什么构成绑架罪1、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绑架行为是成立本罪的关键,也就是说,只有真正行动了,才能构成绑架罪,对于口头上要说绑架某人的,没有构成实际的......
·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果是什么?
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果是什么?一、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果是什么?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后果是对依法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如果是因为当事人违规用地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话,政府......
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公司无关的保证书需要写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