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

  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对其生效以后的事发生效力。
  
  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
  
  三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
  
  四是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二、注册商标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恶意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
  
  (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
  
  (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
  
  (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
  
  (三)注册商标争议
  
  商标评审委员会不是口头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宣告无效以后的法律效力在书面通知当中写的很清楚,但是根据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原因,类似于是对方恶意抢注了自己的注册商标,那宣告无效之后,可以届时让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在当代社会,如果商标注册被宣告是属于无效的行为,那么一开始专利权就是属于无效的状态,但是之前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后果仍然是存在的,主要还是因为商标无效宣告并不具有溯及力。
  
  
总结: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一、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首先提出离婚有哪些责任
      首先提出离婚有哪些责任离婚跟谁先提出没有任何关系。有过错方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且这里的过错要求是《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情形,一般生活中人们普遍认为的过错,可能并不属于法定过错情形......


·交通事故中通常都会造成伤亡的,这些责任归谁承担?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中通常都会造成伤亡的,这些责任归谁承担?交通事故处理后,可能会留下一些问题,例如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完后伤口出脓谁承担等问题,我们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就让我们的跟你普及一下这方......


·质押担保是什么意思?
      质押担保是什么意思?质押担保可以说是保证中的一种具体担保方式,此时需要转移担保物的占有权,这是与抵押担保不同的。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个质押担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用人单位可以以工作未交接完毕为由拒绝转移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


·长期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
      长期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股权,作为现代经济的产物,已日渐成为许多人经济权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许多人虽然把股票作为自己投资的选择之一,但对于股权方面的问题并不十分了解,比如长期股权......


·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夫妻一方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流程都是一无所知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详细讲解了起诉......


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