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打架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鉴定一般分为刑事伤情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伤害案件的鉴定期限。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二、打架伤残鉴定在哪里做打架伤残鉴定去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对于打架受伤斗殴的,根据我国 《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具体赔偿金双方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渠道解决。打架受伤了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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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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