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仲裁裁决可以撤销吗

  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仲裁裁决可以撤销吗
  
  一、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仲裁裁决可以撤销吗?
  
  违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仲裁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仲裁机构仲裁民事案件的整个过程,对仲裁各阶段起指导作用的根本准则。根据《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有以下儿项基本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是指以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须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任何人不得强迫。
  
  (2)独立裁决原则。独立裁决原则,是指仲裁机构依法独立进行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独立裁决原则是实现仲裁公正的保障。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一裁终局原则。一裁终局原则,是指案件一经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立即生效并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裁决必须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工作人员有索贿受贿行为,不仅仲裁裁决没有法律效力,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的这种行为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才行。
  
  
总结: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仲裁裁决可以撤销吗一、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仲裁裁决可以撤销吗?违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仲...#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1.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


·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
      一、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


·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都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都有什么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都有什么(一)单位用地转让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


·交通事故轻微伤结案还可以重判吗?
      交通事故轻微伤结案还可以重判吗原则上不可以。交通事故已结案,表明协商协议已经签字或法院已经判决生效,就不能再重新诉讼。既然交通事故已经经法院判决处理,那么文书上一般都会注明本起交......


·肇事逃逸三者险要赔偿吗?
      肇事逃逸三者险要赔偿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民法典》明确规定,......


·金桥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是什么
      金桥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是什么金桥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


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仲裁裁决可以撤销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