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应该去哪个地方办理?

  如果是属于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一)、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二)、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任命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是属于夫妻双方都可以实施的行为,但要去哪里办理就要看双方是利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协议离婚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只要得到民政部门的认可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而对于是诉讼离婚的就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总结:如果是属于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故意伤害案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案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


·一、公证遗嘱到哪个部门办理程序?
      一、公证遗嘱到哪个部门办理程序?1、公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政策具体有哪些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政策具体有哪些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政策具体有哪些1、农用地只能用于农业发展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


·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作用,及其适用范围?
      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作用,及其适用范围?当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属于对等且互相牵制时,在一方没有给付之前另一方可以使用同时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但是同时抗辩权并非是永久性的。只要对......


·一、涉嫌醉驾进看守所带手机吗?
      一、涉嫌醉驾进看守所带手机吗?也可以带手机,但是醉驾被拘留期间是没有机会用手机的,手机会被收缴统一保管的,打电话也要经申请批准后用指定的坐机通话。《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拘留所收拘被拘......


·冷暴力是什么意思
      冷暴力是什么意思一般情况下不管在家庭还是社会的生活中都会因为一些冲动或者误会引起的纠纷和矛盾的,有些人就是不喜欢撕破脸的吵架的,所以就不说话也不回复和处理这个问题,那么这样的冷暴......


离婚应该去哪个地方办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