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应该去哪个地方办理?

  如果是属于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一)、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二)、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任命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是属于夫妻双方都可以实施的行为,但要去哪里办理就要看双方是利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协议离婚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只要得到民政部门的认可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而对于是诉讼离婚的就需要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总结:如果是属于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探视权起诉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对于探视权的概念,您都可能有一定的了解,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规定,您可以依法获得探视权,但是也有的时候会非法的剥夺探视权,这个时候,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探视权,但是要想通过法律程序拿......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结果通用吗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其实国家制定的好多基本法规,都是切实维护公民的基本利益的。在遇到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以后,其实对各位劳动者来说,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到自己所有合法的权益。比如说,......


·起诉抚养费是在男方老家起诉吗?
      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都到了女方手中,男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男方拒绝支付,协商不成的话,女方可以提出起诉,要求法院介入处理。提请民事诉讼,首先得确定好管辖法院,......


·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什么
      当夫妻双方产生较大矛盾且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时,就很有可能会走上离婚这条路。这必定又会出现一些问题,双方是否都愿意离婚,是否对离婚问题都达成一致意见等等。这其中离婚方式问题一直是让您纠......


·可以贷款买二手房吗?
      可以贷款买二手房吗可以贷款购买二手房,但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的二手款贷款条件为:(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当事人可以不做司法鉴定吗?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与他人出现一些纠纷,通常情况下都会选择协商处理,那么出现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在诉讼中会要求双方都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据就要进行司法......


离婚应该去哪个地方办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