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年终奖扣税一般扣多少?

  年终奖扣税一般扣多少为确保新个税法顺利平稳实施,稳定社会预期,让纳税人享受税改红利,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在此情况下,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同时,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因此,《通知》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请扣缴单位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二、年终奖什么时候发放各企业和事业单位每年发年终奖,正常是春节放假日之前发,哪一天发具体不同,具体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中对年终奖的发放时间是如何约定的。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年终奖金的测算方法各单位都不一样,没有适用于全国各行各业的计算公式。比如,公务员和外企大部分都是按照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放;负责销售的人员按照2015年全年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私营企业则从2015年全年利润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发放年终奖;亏损企业则没有年终奖。因为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说,年终奖并没有写进劳动合同,发不发,什么时候发,怎么发,发多少,这都是企业自主决定的事情,企业认为合理就够了。虽然年终的发放时间不存在合理还是不合理之说,但作为公司来说,如果想更好的提升员工满意度,通过年终奖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就需要好好考虑下年终奖发放时间对于员工的影响。
  
  
  
总结:年终奖扣税一般扣多少为确保新个税法顺利平稳实施,稳定社会预期,让纳税人享受税改红利,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申请医疗过错上报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医疗过错上报程序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医疗过错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需要以协商的内容为基础,拟定离婚协议书。对于抚养费的约定,需要参照相关法律规范对离婚孩子抚养费......


·一、房东有权收租客逾期的违约金吗?
      一、房东有权收租客逾期的违约金吗?有权收违约金,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


·青海省信用卡诈骗数额为多少构成诈骗
      随着经济水平的上升和网络科技的发达,交易方式的多元化也受到影响。信用卡的问世给很多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福音,同时也给予不法分子的趁机可行,诈骗现象频频出现。就在青海省信用卡诈骗数额也有......


·生产销售伪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所得处罚有哪些
      一,生产销售伪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所得处罚有哪些生产销售伪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所得处罚具体有直接的经济罚金,如果涉嫌的案件较为恶劣,有关部门可以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文件的没收,取消......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巨大应该怎么处理?
      对于诈骗,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集资诈骗,集资诈骗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团伙诈骗,一般都有一些公司或者单位企业进行的,对于自己诈骗的量刑标准,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对于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


年终奖扣税一般扣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