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嘱最好的形式是什么2023

  遗嘱最好的形式是什么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办理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2)遗嘱所处分财产的产权证明;(3)遗嘱若干份;(4)遗嘱设有执行人的,还应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明;(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3、代书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录音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5、口头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可以在遗嘱内容中附义务。但是,所附义务必须合法,否则所附义务无效。而遗嘱中所附的义务,继承人应当实际履行。在不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履行所附义务的,经有关单位、个人申请,法院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总结:遗嘱最好的形式是什么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现实中时常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开发商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现实中时常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开发商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又把房子卖给了其他人,或者是把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该如何办,预售许......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借款民事诉讼管辖如何确定生活中,如果遭遇他人借钱不还,很多债权人就会选择直接提起诉讼,但是提起诉讼也要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否则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那么借款民事诉讼管......


·企业不交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违法,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有相应的处罚,职工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对于单位录用或者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


·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


·新婚姻法关于彩礼的规定是什么?
      如今在大部分地区,男女双方结婚之前,男方要给女方一笔彩礼,这是一种风俗习惯。不同的地区对彩礼的要求不同,有些地方的数额比较大。当双方家庭在结婚这件事上引发争论的话,关于彩礼就成为关......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遗嘱最好的形式是什么2023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