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男女离婚什么是共同财产?

  男女离婚什么是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1、处理权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3、承担一定的义务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大部分的那男女双方结婚婚姻关系时,都会对财产的分割存在争议,此时不管是采取协议还是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必要的,因为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是不能被分割的。
  
  
  
总结:男女离婚什么是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于受工伤的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便应该是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的?
      对于受工伤的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便应该是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的问题了。我们知道,职工在工作时所受工伤,是享有相应工伤赔偿的,那么工资是否就没有了呢?其实不然。职工因伤停工,同样享有相应......


·绩效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要写明吗?
      绩效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要写明吗?劳动合同中绩效工资不一定要写明。首先,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判决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判决情形有哪些?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判决情形主要有一下四种: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


·民法总则128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128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128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


·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实践中经常出现强拆的现象,弄得很多人民群众怨声载道,特别是违法强拆,采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违法拆除他人的房屋。但是合法强拆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强拆......


·醉驾取保了上诉会被收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遵守以下取保候审的规定,那么是不会被收监的:(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


男女离婚什么是共同财产?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