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损害名誉权案件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损害名誉权案件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一、损害名誉权案件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1、损害名誉权案件法院一般会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3)排除妨碍;
  
  (4)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区别
  
  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2、主观方面的区别。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行为方式不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是比较严重的,因此不再被认为是普通的侵害名誉权的方式;
  
  4、危害后果不同。诽谤罪的危害结果,是对社会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危害。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虽然也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还远未达到这样的程度;
  
  名誉权隶属于人格权,任何人或者是单位的名誉权都不得被他人侵害,若是在日常生活之中,发现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之后,为了减少自己会受到的损失,需要采取各种合法的方式,收集证据对方确实侵权的证据之后,向侵权者索赔,若是不赔偿的,此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了。
  
  
总结:损害名誉权案件法院一般会怎么判?一、损害名誉权案件法院一般会怎么判?1、损害名誉权案件法院一般会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国际债务是怎么处理
      国际债务指的就是外债,一国的居民可以在限定的时间之内要求对非居民承担的以给付但是其尚未偿还的债务进行偿还,其中包含借款的本金以及约定归还的利息。到了日期但是没有归还的国际债务,企业......


·农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有哪些特性?
      农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有哪些特性?在我国的农村,许多居民没有办理房子的土地使用证,这就导致了农村房子在拆迁时产生了一些索赔纠纷的问题。农村房子的土地使用证是房子归属于谁的重要......


·举报偷税漏税证据有效的包括哪些?
      举报偷税漏税证据的包括哪些?1、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


·招摇撞骗罪辅助犯罪的怎么处罚?
      招摇撞骗罪辅助犯罪的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


·农村房产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农村房产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


·欠了网贷怎么解决
      欠了网贷怎么解决一、《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


损害名誉权案件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