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无限期转让吗

  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无限期转让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无限期转让吗?
  
  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无期限转让,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三、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四、荒地的承包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八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五十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农村的土地承包权本身就有时间限制,不可能说把承包经营权给转让出去了,就不受时间限制了,比如自己获得了土地承包权以后,经营的时间已经有10年了,再依法转让给其他人的,对于受让方来讲,剩余的承包期限就只有20年。
  
  
总结: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无限期转让吗一、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无限期转让吗?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无期限转让,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故意伤害判刑后是否还要赔偿
      故意伤害判刑后是否还要赔偿故意伤害罪作为一种暴力型犯罪,被告人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也要对伤者进行民事赔偿。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单位行贿罪数额较大标准规定是什么?
      行贿受贿行为在我国受到严厉的打击,因为行贿受贿,实际上他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利用一种,违法的手段,在职权方面所进行的一种行为,这严重扰乱了您的公职行为,因此我国也规定了行贿罪行贿罪,......


·夫妻一方不算是重婚罪判多久?
      一、夫妻一方不算是重婚罪判多久?夫妻一方不算是重婚罪不会被判刑,不属于犯罪。重婚罪罪名成立之后才能通过法院审判确定量刑,量刑一般不会超出三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


·新闻侵犯名誉权案件如何处理?
      新闻侵犯名誉权案件如何处理?一、新闻侵犯名誉权案件如何处理?新闻侵犯名誉权案件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对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


·一、动产适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动产适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不适用的,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


·拐骗妇女儿童与拐卖是一样的吗?
      拐骗妇女儿童与拐卖是一样的吗?一、拐骗妇女儿童与拐卖是一样的吗?不一样的;1、拐骗儿童和拐卖儿童在法理上存在重要区别。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这两个罪名在犯罪手段上往往相似,如采......


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无限期转让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