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反悔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赠与合同反悔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一、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撤销事由,应具备三个要件:
  (1)受赠人有故意的侵害行为。
  (2)受赠人的侵害行为造成严重的结果。
  (3)受侵害人应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构成此项撤销事由,应当具备三个要件:
  (1)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
  (2)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3)受赠人有扶养能力。
  3、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构成撤销事由。
  当受赠人出现上述情况时,赠与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应当以撤销权人将其撤销赠与合同的意思告知受赠人的方式实现。
  为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赠与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即消灭。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
   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但对赠与人的撤销权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使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因此法律对此进行了限制:
  1、撤销须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如果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与人,赠与人就不能行使这种任意撤销权。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管赠与财产交付与否,赠与人均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财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很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的目的相悖,所以,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法律还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采用哪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赠与物是否已经交付登记,有撤销权的人(包括赠与人、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即可行使撤销权。
   如上文中所述,在一些情况下赠与合同是可以反悔的,但是有些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赠与人在行使撤销权时要注意时间限制和具体情况,希望您在阅读了我们的文章之后能对 赠与合同反悔的条件 有所了解,
总结:赠与合同反悔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一、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撤销事由,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立案后法院多久开庭时间?
      立案后法院多久开庭时间?按照法律规定,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立案后5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15日答辩期,期满后即可开庭,3个月内结案;法院采取普通程序审......


·一方出轨时财产如何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一方出轨时财产如何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


·工程分包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法律后果: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


·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在工作中出现受伤的情况,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若对于工伤问题存在争议,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了。相信许多人都比较关注司法鉴定的收费情况。司法鉴定的费用,并不是全国统一的,但是,在同一地......


·有第五次起诉离婚的吗?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长期以往会导致感情破裂,离婚也就成为了最终的选择。如果协议离婚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做出离婚判决。法院对离婚案件判离的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如何发放?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如何发放?应当协商认定处理,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


赠与合同反悔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