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破产法针对的主体是谁?

  企业破产法针对的主体是谁?1、《企业破产法》针对的主体是资不抵债的企业法人、企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情形的,如果债务人是企业的,债权人应该尽快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并且进行债权的登记。任何已经没有债务偿还能力的企业,需要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注销公司的登记。2、《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一百三十五条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二、破产申请书应载明的内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 者负责人的姓名、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2)申请目的。比如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还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是指破产原因存在的事实和申请破产的法定理由。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当说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原因和事实。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应当说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主要限于申请人可以提交的内容,而不应当扩大到申请人无法提交或者难以提交的内容,具体内容由人民法院在具体破产申请中决定,当然,更不能违反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任何企业成立的目的都是为了给股东盈利,但是也不能侵犯了企业债权人的利益,虽然不少法律规范都规定了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也对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但是毕竟企业并不是万能的,故此债权人自己需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等相关事宜,一旦发现企业已经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就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当地法院提出破产清算请求。
  
  
  
总结:企业破产法针对的主体是谁?1、《企业破产法》针对的主体是资不抵债的企业法人、企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情形的,如果债务人是企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江苏企业拆迁怎么补偿?
      江苏企业拆迁怎么补偿?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


·子公司法人设立有着怎样的规定?
      子公司法人设立有着怎样的规定?目前,基本上所有的公司在成立之初都是知道要设立法人的。而当这个公司越办越好,自己获得的资金与资源以及足够再开一家子公司,从而获得更多的资金时,就需要......


·诈骗多少钱负刑事责任?
      诈骗多少钱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抵押与质押有什么不同?
      抵押与质押有什么不同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同: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与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为主与权力。2、占管形态不同:抵押无依旧由借款人所有保管,不转移对抵押物......


·一、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配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分配共同财产吗?如果对方分割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在离婚一年内是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财产的,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代表诉的主体相关规定是什么?公司在多个股东的管理下难免会因不同人的见解发生分歧,为此公司法制定了股东诉讼制度,为保证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与权力义务能够正确实施,那么公司法......


企业破产法针对的主体是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