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么区别的?

  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么区别的?
  
  一、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么区别的?
  
  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二者主要区别是:
  
  1、犯罪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可以是有罪的人、无罪的人。也可以是各种刑事案件;后者的对象则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检举人。
  
  3、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客观上表现为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无罪的人而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后者客观是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检举人实行打击和报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司法工作人员,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徇私枉法罪应如何处罚?
  
  
  《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了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上面所说的,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罪名,前者是属于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而后者是属于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但对于这两种都是利用自己的职权来实施犯罪的行为,所以,在处理的上面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总结: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么区别的?一、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么区别的?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二者主要区别是:1、犯罪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毁坏财物8000元会被判刑吗
      会。故意毁坏财物8000元,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即使同意和解也会被判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


·员工个人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吗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的这种情况,多半都是因为员工在私下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得到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处理结果。因为工伤认定一旦开始,员工可能会视情况再进行工伤鉴定,所有的流程全部都进行完毕......


·装修投标书范本目录怎么写?
      装修投标书范本目录怎么写?一、投标定义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特定或不特定的邀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


·刑事抗诉机关是怎样办理刑事抗诉的
      一、刑事抗诉机关是怎样办理刑事抗诉的刑事案件抗诉程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下抗上审,二是同抗同审。刑事抗诉包括上诉程序的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前者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


·离婚房子小孩都要分配吗?
      离婚房子小孩都要分配吗?离婚房子小孩都要分配吗?(一)财产问题1、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2、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惊吓后可以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惊吓后可以赔偿吗?如果是因孕妇受到了惊吓后没有造成实际伤害的,是无法得到对方赔偿的。在交通事故中凡是因为受到了伤害的结果发生后,确实是应该由责任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么区别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