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农民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现在农村离婚财产的分配方法是: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的分割,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做出了非常明确的指导性原则,也就是男女平等的原则,以及夫妻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离婚财产分割都是一样的。
总结:农民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现在农村离婚财产的分配方法是: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征地工作程序步骤包括哪些
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一)预征告知。(二)现状调查及确认。(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五)征地的审核、报批。(六)征地公告。(七)两公告后被征......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内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内一、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内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不予批捕申请书递交给谁?
一、不予批捕申请书递交给谁?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
夫妻间额外财产应该如何判定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
·动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内容都有哪些具体法律规定
动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内容都有哪些具体法律规定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资金融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企业......
·职工在工作过程或者工作范围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人身伤害,在
职工在工作过程或者工作范围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人身伤害,在经过认定之后,就应该及时的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那么工伤鉴定找哪个部门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
农民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