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发生车祸车辆肇事逃逸怎么举报

  发生车祸车辆肇事逃逸怎么举报?逃逸的可以收集证据到交警部门举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第十一条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案件管辖权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案件接收之日起计算。二、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第一种,当事人明明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了,还逃离了现场,无论是开车逃走还是将车辆丢弃之后逃走,都算是肇事逃逸;第二种,发生了事故,但是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犯错,不是责任方,于是开车离开现场;第三种,当事人可能是酒驾或者没有驾驶证件等,待警方到达后,不听从指挥,擅自弃车离开现场;第四种,虽然当事人把撞伤的人送到了医院,但是没有报案,并且没有特殊原因就离开了医院;第五种,虽然肇事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是却没有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存在逃避责任的嫌疑;第六种,当事人在接收警方调查时逃离;第七种,已有证明可以表明当事人是知道交通事故的,但是当事人还是离开了现场并且也不承认发生了事故;第八种,没有赔偿相应的费用,或者是未能就赔偿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留下了假的联系方式,而且未经同意强行离开事故现场。肇事逃逸这种案件本身就是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所以,总不能到工商局或税务局等这些部门去举报。对于受害人来讲,除非当时就已经昏迷过去了,不然,能提供肇事车辆的车牌号信息是最好的,这样也便于尽早将肇事车辆缉拿归案。
  
  
  
总结:发生车祸车辆肇事逃逸怎么举报?逃逸的可以收集证据到交警部门举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行政处罚记录能清除不如何清除?
      行政处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是对于生活中情节较轻的一些违法行为进行的处罚,处罚办法包括处以罚金、行政拘留以及批评教育等。虽然是较轻的处罚方式,但是也会记录在我们的个人档案中......


·车辆交强险多少钱?
      车辆交强险多少钱?一、车辆交强险多少钱交强险的费用一般在几百元到千元左右,但是具体交多少要看你去年的出险情况,不一定就是减,是增是减要看上一年出险情况和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费率是浮......


·效力待定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效力待定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一、效力待定合同生效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自追认之日起生效,但效力溯及签订之日。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


·一、醉驾可以报交强险赔偿吗?
      一、醉驾可以报交强险赔偿吗?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一)协商一致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标准:——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


·一、加班的工伤认定是否有效?
      一、加班的工伤认定是否有效?加班工伤认定的依据为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其中的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发生车祸车辆肇事逃逸怎么举报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