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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通知家属的方式是怎样的?

  一、不批捕通知家属的方式是怎样的?
  
  检察院若是不批捕那么是不需要通知家属的,只有是批捕的才需要通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对于无法通知的,在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
  
  由于案件是由检察院侦查,所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的才由检察院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所以,通知被逮捕人家属的工作就由侦查的人民检察院负责通知。
  
  二、逮捕后能进行取保候审吗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司法职员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必须要遵守既定的流程。公安机关若是认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比较大,那么是可以提出逮捕请求的,检察院在审查之后,若是认为确实满足逮捕请求的,就会批捕,批捕后,需要将批捕的事实告知违法者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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