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成立银行机构注册资本有限制吗

  成立银行机构注册资本有限制吗
  
  一、成立银行机构注册资本有限制吗?
  
  成立银行机构的话注册资本是有限制的。
  
  《商业银行法》
  
  第十三条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二、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有哪些?
  
  第十二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设立商业银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商业银行法》
  
  第十四条 设立商业银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商业银行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 设立商业银行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正式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章程草案;
  
  (二)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
  
  (五)持有注册资本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经营方针和计划;
  
  (七)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银行是金融机构,跟一般的公司性质是不一样的,除了注册银行之外,注册一般的股份有限制公司的话,对注册资本已经没有限制了,交多少钱的注册资本都是股东协商的。
  
  
总结:成立银行机构注册资本有限制吗一、成立银行机构注册资本有限制吗?成立银行机构的话注册资本是有限制的。《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审查起诉阶段退侦是什么意思?
      审查起诉阶段退侦是什么意思?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


·农合工的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农合工的合同到期怎么处理?如今农民工是建筑市场上面的主力军,在很多建筑工地,都有大量的农民工干活。他们被招到工地后,应当和工地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有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劳动合同......


·中止审理的情形和程序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一......


·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有可能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即使认定了行为人构成犯罪的,最终也是可以被免于刑事处罚,也就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那现实中,公民犯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也要可能呢?在对盗窃罪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结合......


·开庭前最迟提前多长时间公告
      开庭前最迟提前多长时间公告一、开庭前最迟提前多长时间公告?1、提前3天公告,法院开庭前,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


·股东死亡后,股权如何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76条之规定,股东死亡后,亲属可以继承股权。  但有几个前提条件:  1、你是否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如有其他人也享有继承权,你就要和他们进行协商,经他们一致同意后,你才可......


成立银行机构注册资本有限制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