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临时劳动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临时劳动合同违约如何处理?(1)临时劳动合同违约需要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是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民法典定解除的理由。(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相关知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二、法律特征是怎么样的?1、合法性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2、协商一致性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4、等价有偿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对于临时工来说,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履行相关的义务的。如果临时工没有履行劳动义务,对于用人单位方面来说,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进行执行就可以了。
  
  
  
总结:临时劳动合同违约如何处理?(1)临时劳动合同违约需要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是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按揭房的利息怎么算
      买房按揭的利息计算有两种方式,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这两种。1、等额本息计算方法:银行会在每个月月供款中,先收取剩余利息,然后收本金;利息在月供款中的比例会随剩余本金的减少而降低,本......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一审期限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8条......


·4百万财产法院判离婚的收费是多少?
      4百万财产法院判离婚的收费是多少?一、4百万财产法院判离婚的收费是多少?收到3.2万,具体情况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


·单身女人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单身女人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


·15岁算童工吗,有什么规定?
      15岁算童工吗,有什么规定?我国劳动法规定最低打工年龄是16周岁。因此,15岁打工算童工。正规企业招录你,让你打工,就涉嫌违法。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


·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劳动法》明确规定,农民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国家也......


临时劳动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