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买卖合同后对违约责任的追索规定是什么?

  解除买卖合同后对违约责任的追索规定是什么?
  
  一、解除买卖合同后对违约责任的追索规定是什么?
  
  解除买卖合同后当事人仍然有权利对于违约责任进行追索的。合同虽然已经解除了,但是需要考虑合同解除的原因,比如说是因为当事人违约所导致的解除合同,那么此时完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或者是通过其他方式承担。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强制履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二)赔偿损失。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四)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五)担保责任。
  
  依照《民法典》规定,为合同履行提供保证、定金、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方式担保的合同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被保证的合同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要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方式。
  
  在不违背法律原则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违约责任。
  
  在当代社会解除买卖合同,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存在着违约的状况,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协商一致,其中一方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导致合同无法完成,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总结:解除买卖合同后对违约责任的追索规定是什么?一、解除买卖合同后对违约责任的追索规定是什么?解除买卖合同后当事人仍然有权利对于违约责任进行追索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是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什么是工伤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


·商标侵权是去本地公安局报案还是到侵权方报案?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向工商局投诉商标注册侵权行为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行为。按照我国合同法的......


·网络诈骗常见方法有什么?
      网络诈骗常见方法有什么?任何的诈骗都有破绽,任何的诈骗都可以防范,即使是现在新型的网络诈骗也是如此,只要我们充分知道网络诈骗常见方法,就可以根据网络诈骗常见方法而做出相应的应对和防......


·无过错原则与责任推定原则的区别有哪些?
      无过错原则与责任推定原则的区别有哪些?无过错原则与责任推定原则的区别主要如下:1、适用过错原则(除过错推定)由受害方就侵权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也即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对方就不承......


·投标行为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投标行为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有招标必然会有投标,招标方在发出招标公告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都可以进行投标竞争。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条件才能做出投标的......


解除买卖合同后对违约责任的追索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