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赔偿吗?
  
  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有责任的需要赔偿处理,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但工伤保险不再赔偿工伤医疗部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
  
  (一)认定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四)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是可以按照工伤来进行认定和处理的,涉及到赔偿的具体标准和项目,应当基于实际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
  
  
总结:一、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赔偿吗?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有责任的需要赔偿处理,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但工伤保险不再赔偿工伤医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


·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
      一、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二)、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主要包括了7类,下面我们将围绕......


·个人欠款还不上受什么法律责任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话,是需要在约定的日期内偿还的。如果不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而对于欠债人来讲,不管是恶意不还还是......


·试用期员工辞退需要补偿吗
      试用期员工辞退需要补偿吗一、试用期员工辞退需要补偿吗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


一、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赔偿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