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婚者第二段有继承权吗?

  重婚者第二段有继承权吗?
  
  一、重婚者第二段有继承权吗?
  
  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只要能够证明重婚事实存在,那么可以认为死者与重婚的一方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配偶关系,故此不互相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202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
  
  《民法典》(202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由于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故此对于法定继承来说,若是在继承开始之后,其他继承人若是能够拿出证明死者的配偶确实存在重婚现象的,那么重婚者就会丧失继承权。若重婚者是因为遗嘱才获得的继承权,即使他人证明重婚事实存在,也有可能依旧享有继承权。
  
  
总结:重婚者第二段有继承权吗?一、重婚者第二段有继承权吗?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只要能够证明重婚事实存在,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面积及租金的规定
      注册公司有时需要用到房屋租赁合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供份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完成公司注册。当事人在注册公司以及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对房屋租赁的面积及租金进行约定。下面我们......


·公司法司司法解释二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司司法解释二内容有哪些?市场上的所有公司企业的任何商业行为都是由公司法规定和管理的,公司法的地位以及学习公司法相关法律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尤其是公司管理者更是应该更加深层地研......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字是否可以 对于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字是否可以?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字是否可以对于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字是否可以?这个问题,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体解释如下: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


·单位对农民工欠钱不还怎么办
      单位对农民工欠钱不还怎么办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应当携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


·电动车由北向南机动车由东向西发生碰撞责任认定要多久
      电动车由北向南机动车由东向西发生碰撞责任认定要多久一、电动车由北向南机动车由东向西发生碰撞责任认定要多久?电动车由北向南机动车由东向西发生碰撞责任认定一般是10天,根据交警部门规定......


重婚者第二段有继承权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