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二、《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挪用资金罪的具体适用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还需要对是否符合上述法定的条件来进行判定,司法机关根据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处行政处罚。
总结: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斗殴法律定义是怎么定义?
打架斗殴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代名词,但是它的法律解释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模糊的,那么打架斗殴的定义是什么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来解释斗殴法律定义是怎么定义?希望能够为您带来一定的帮助,......
·代位权行使的要件包括哪些?
代位权行使的要件包括哪些?一、概念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必须同时满足三......
·父母健在房子立遗嘱怎么立?
父母健在房子立遗嘱怎么立?父母健在房子立遗嘱可以按照其真实意思然后书写遗嘱的内容,最后书写签名和日期即可。立遗嘱不需要任何手续,但是,怎样订立遗嘱由被继承人自己决定,其他人不得强迫被......
·一、变更离婚财产协议部分条款是否可以?
一、变更离婚财产协议部分条款是否可以?变更离婚财产协议部分条款是可以的,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范围首先,明确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范围,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